近年来,网络高仿账号乱象丛生。不法分子盗用他人姓名肖像、克隆账号信息,通过“搭便车”“蹭热度”等手段引流牟利,甚至实施诈骗、散布虚假信息。此类行为严重侵犯公民权益、扰乱网络秩序,已触及法律底线,必将受到法律严惩。(8月18日《北京青年报》)
在流量至上的网络时代,高仿账号“碰瓷”乱象愈演愈烈。从模仿明星头像昵称的“假靳东”诱骗中老年粉丝打赏,到蹭学术名人热度的“韦东奕严选”账号兜售商品,再到仿冒政府机构发布虚假政策信息,这些“李鬼”账号通过精心伪装模糊真伪边界,不仅破坏网络生态,更对社会信任体系造成冲击,必须依法从严整治。
当前高仿账号的“碰瓷”套路虽花样翻新,核心却始终围绕“蹭流量、谋私利”。它们通过克隆头像、微调昵称、搬运内容等隐蔽手段,刻意模糊与原创账号的界限,误导用户。浙江一独居老人因轻信高仿“情感主播”被骗走十余万元养老钱;某企业发现仿冒账号盗用商标售假,品牌声誉受损;甚至出现仿冒疾控中心账号发布虚假防疫信息,引发民众恐慌。此类行为已超越“蹭热度”范畴,是对他人权益和社会秩序的严重侵害。
法律已为高仿账号划定红线。《民法典》规定,盗用他人姓名、肖像营利,需担责,“假靳东”案便是例证;仿冒涉及商业竞争,依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属“混淆行为”,可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;若升级为诈骗,如诱导转账、售假等,将触犯《刑法》。2023 年上海某团伙仿冒金融账号诈骗,主犯获刑十二年,足见法律严惩决心。
平台作为网络空间管理者,肩负不可推卸的主体责任。当前部分平台审核机制形同虚设,对相似度极高的账号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甚至为其提供流量推荐。这种“唯流量论”的纵容态度,客观上助长了仿冒风气。按照《网络安全法》要求,平台必须强化实名制审核,建立账号相似度智能筛查系统,对涉嫌仿冒的账号及时处置。近期某短视频平台因未及时清理高仿明星账号被约谈整改,释放出“平台失职必追责”的强烈信号。
遏制高仿账号“碰瓷”,需要构建“法律惩戒+平台监管+用户警惕”的三重防线。监管部门应建立仿冒账号黑名单制度,实现跨平台联合惩戒;平台需升级技术手段,对账号名称、头像实行差异化认证标识;用户也要养成核实账号认证信息的习惯,认准官方认证标识(如蓝 V、官方标签),发现仿冒及时通过平台举报渠道反馈。唯有多方协同发力,才能压缩仿冒账号的生存空间。
网络不是法外之地,流量不能践踏法律。高仿账号“碰瓷”看似成本低廉,实则每一次越界都在积累法律风险。当法律利剑持续高悬,平台责任落到实处,公众警惕性不断提升,这场流量狂欢下的“仿冒游戏”终将谢幕,网络空间才能真正回归真实与诚信的本质。(杨贤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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